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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平面设计和书法)
来源:中央财经大学 2010-12-21 8:43:58 【字体:小 大】
中央财经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2011年艺术设计专业分为平面设计和书法两个方向,面向全国部分省市招生,参加全国艺术类提前批次录取

2011年艺术设计专业分为平面设计和书法两个方向,面向全国部分省市招生,参加全国艺术类提前批次录取。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艺术类招生专家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艺术类招生的报名、测试、资格认定等工作。艺术类招生专家评审委员会接受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招生

计划

层次

学制

科类

学费

招生地区

艺术设计(平面设计)

25

本科

四年

文理

兼招

10000/学年

只面向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山东省、江苏省共6个省市。

艺术设计(书法)

15

本科

四年

文理

兼招

10000/学年

只面向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共5个省市。

如果国家调整2011年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标准,我校将按照国家批准的新标准收费。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

(二)所报专业(含方向)属于省统考测试范围内专业的,须参加省级招生考生机构组织的统一测试并取得省统考合格证。

(三)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无色盲色弱,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四)只面向全国部分省市招生,未在规定范围内省份的考生填报无效。

 

四、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考生登陆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注册并选择进入“艺术类”,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所有专业及方向均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网上缴费:考生按照系统提示在网上完成考务费的缴纳,报到现场不收取考务费。费用缴纳后,概不退还。

(三)打印申请表及测试通知书: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方可打印《中央财经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申请表》及《测试通知书》。

(四)现场确认:考生本人持《中央财经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申请表》、《测试通知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参加省统考的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张进入报到现场进行现场确认。

(五)测试:

1、测试内容及分值

 

专业名称

科目

分值

时间

补充说明

艺术设计(平面设计)

素描

300

3小时

 

创意色彩

450

3小时

以色彩的表现方式体现创意设计

艺术设计(书法)

临帖

300

60分钟

楷书(指定);用纸:四尺三裁竖式

创作

400

90分钟

指定; 用纸:四尺整纸竖式

面试

50

 

书法基础知识与文史常识

2、考点设置

我校2011年只在北京地区设置考点。

地点:中央财经大学(学院南路校区),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六)确认资格:根据我校专业考试结果提出艺术类候选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最终确定艺术类资格名单。

(七)名单公示:艺术类资格名单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的同时,及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经省招办审核公示。

(八)寄发合格证书:公示无误的考生,我校将寄发《中央财经大学艺术设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发放比例为招生计划的4倍。

 

五、录取办法

(一)获得《中央财经大学艺术设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同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生源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取得文化课考试成绩。

(二)高考按考生所在省、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

(三)考生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如考生所在省、市招办未划定录取控制线,由我校参考该省、市其他类型录取控制线划定)。艺术设计(书法)专业考生的语文、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四)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将其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理)和专业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五)艺术类校考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编制招生计划数为0,合格考生仍可报考。录取时将所有招生计划数为0省份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理)和专业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预留计划数排序录取。

 

六、入学

(一)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报到入学。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入学后,考生所学专业仅限艺术设计专业,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七、监督机制

(一)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艺术类招生工作。

(二)艺术类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凡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八、工作时间表

1、网上报名时间: 2010年12月212011年2月5

2、网上缴费时间: 20101221201125

3、现场确认时间: 2011212

4、测试时间:201121314日,具体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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